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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分享 | 3月电力能源政策要闻(202403)

类别:市场趋势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人次: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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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要闻


▶ 国务院总理李强: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

      3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来源:新华社

 

▶ 国家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

      3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4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来源:国家发改委

 

▶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3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目标指出,发电装机达到31.7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持续提升。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来源:国家能源局

 

▶ 自然资源部: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等重大项目用地审批

      近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投资带动效应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早开工建设的迫切需求,进一步优化用地审批流程,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来源:自然资源部

 

 

▶ 中国石油第一个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制氢装置投产

      316日,中国石油第一个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制氢装置在玉门油田投产,所制氢气纯度达99.99%,通过输氢管道、管式槽车等送至中国石油玉门油田炼化总厂等企业,实现从生产到利用的全流程贯通。由此,玉门油田油气电氢综合能源公司版图基本形成。

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于202388日正式开工,建成了包含31000标准立方米/小时碱性电解槽和1套质子交换膜的制氢站,年产氢能力达2100吨。该项目是玉门油田履行甘肃省氢能源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中国石油玉门清洁转型示范基地使命的具体实践,对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绿色转型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新华网

 

 

地方要闻

 

▶ 江西:5GW风、光项目延期,需落实15~20%/2h调峰能力!

      35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江西省能源局关于逾期在建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有效解决逾期在建项目电网接入和消纳资源配置问题,根据各设区市发改委会同地市供电公司核查结果,现将逾期在建并发生相应投资的项目延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9年分散式风电、2021年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期延长至20241220日。其中,2024430日前全容量并网项目按15%/2小时落实调峰能力,202451日至20241220日之间全容量并网项目按20%/2小时落实调峰能力。2019年分散式风电按照企业申请纳入集中式管理。

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期限延长至2024920日,全容量并网项目按20%/2小时落实调峰能力。在延期期限内,电网企业继续按程序办理项目并网;在延期期限到期后,电网企业不再有接入和消纳义务。

来源:江西省能源局

 

▶ 浙江、河北两省启动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申报

      近期,浙江和河北两省相继启动20242025年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申报工作。

      《浙江省2024-2025年度陆上风电项目改造升级和退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改造升级的项目应满足全容量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截至申报年度底)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 兆瓦要求。另外,改造升级的项目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改造升级后的风机点位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申请改造升级的补贴项目应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合规或已转合规的项目。

      河北省发布的《关于申报2024年度改造升级和退役风电场项目的通知》指出,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建议连续多年利用小时数低下、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优先开展改造升级。改造升级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两种。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退役应一次性解列风电机组后拆除风电场全部设施,并按要求注销发电许可证,修复生态环境。

来源:浙江省能源局、河北省发改委

 

▶ 河北启动2024年风、光年度开发建设项目申报,规模30GW

      311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通知》表示,河北省本年度拟安排规模为30GW,其中保障性项目规模为15.97GW、市场化项目规模为14.03GW。保障性项目需在2026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市场化项目则可在2027年底前全容量并网。

      《通知》指出,在配储比例方面。保障性项目分为冀北和南网地区,分别按照20%2小时和15%2小时配置储能;市场化项目则按照多能互补、源网荷储或20%4 小时配置储能三类进行申报。

      《通知》要求,各市要从已批复储备类项目中优选拟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要公平公正组织开展项目竞争性配置,优先申报已完成用地预审、核准(备案) 等前期工作较为深入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产业投资落地等。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 甘肃发布202429GW重大风电、光伏建设项目名单

      314日,甘肃省发改委公布《2024年度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共300个项目,包括计划新开工项目88个,续建项目181个,预备项目31个。其中,包含风电、光伏项目31个,总规模为28.75GW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

 

▶ 国家能源局颁布《西藏地区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23年版)》

      为适应西藏等高海拔地区电网工程管理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电网工程造价,进一步统一和规范电网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编制完成《西藏地区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西藏地区电网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调试工程、通信工程)》《西藏地区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调试工程、通信工程)》(以上3项统称《西藏地区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23年版)》)。现予以颁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来源:国家能源局